主旨:111年臺南市空氣品質淨化區申請設置補助案申請期間,自公告日起至111年7月31日止,經費用罄時即停止受理。
■本案111年申請設置補助要點及計畫書範本請於左側「相關文件下載」,逕行下載使用。
■若有相關問題請洽06-3123089#25徐小姐
■本要點補助對象:
(一) 臺南市政府機關、學校。
(二) 透過臺南市政府機關、學校提出申請之本市各里辦公室、社區發展協會或依法設立之民間團體。
■應備文件:符合申請資格者,應檢具下列文件,函文送本局辦理。
(一)申計畫書(含規劃內容、欲施作基地位置圖、現況照片、告示牌示意圖、預定施作簡圖、土地地籍謄本)
(二)申請經費表
(三)公有裸露地需取得所屬主管機關書面同意授權使用書;私有裸露地需檢附使用 3 年地主同意書
(四)土地未受其他機關補助切結書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