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為推廣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氣品質淨化區計畫,倘單位有需求,可發文至苗栗縣政府農業處索取,並註明所需樹種名稱、數量及等資料。
二、申請條件:
(一)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核定之空氣品質淨化區(請提供環保署核定公文及空氣品質淨化區基地相關資料)。
(二)所轄垃圾掩埋場綠化。
(三)公有單位及機關。
三、空氣品質淨化區苗木明細表1份,予以供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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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備註
1.本表格樹種現況照片,請上行政院環保署空品淨化區及環境綠化育苗計畫網路平台–「環境綠化育苗計畫」-「苗木查詢」參考(網址如下:https://freshair.epa.gov.tw/s01.asp)。
2.申請苗木須自行載運,並於種植完成後,將樹種完成相關照片函復本府備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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