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石化安順廠土壤污染案漁業相關工作報告
一、收購停養區養殖水產物(於94年已完成):
94 年度:停養區範圍內魚塭之養殖水產物,除其中一口魚塭養殖紅蟳(0.4016公頃)以每公頃90萬元收購外,其餘魚塭以每公頃65萬元,收購其當時魚塭養殖水產物。共32戶,面積26.5535公頃,收購費金額計新台幣1729萬95元。停養區範圍內所有魚塭之養殖水產物於94年8月4日同時執行撲殺完成。
二、停養區停養補償金發放:
停養區範圍內魚塭(擁有合法土地使用權魚塭),每年每公頃發給停養補償費8萬元逐年發放,而94年至99年停養補償費由漁業署支付,100年起停養補償費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負擔。
107年之漁塭停養補償費業均已發放完畢,補償戶計29戶/面積約8.84公頃,發放金額計新台幣70萬7,224元。
108年之漁塭停養補償費業均已發放完畢,補償戶計30戶/面積約8.84公頃,發放金額計新台幣70萬7,224元。
109年之漁塭停養補償費業均已發放完畢,補償戶計35戶/面積約8.84公頃,發放金額計新台幣70萬7,224元。
110年之漁塭停養補償費業均已發放完畢,補償戶計35戶/面積約8.84公頃,發放金額計新台幣70萬7,226元。
111年之漁塭停養補償費業均已發放完畢,補償戶計35戶/面積約8.84公頃,發放金額計新台幣70萬7,226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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