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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2022/06/22  南華大學環境教育機構 學歷認證核心課程與經歷認證行政人員30小時研習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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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華大學環境教育機構
學歷認證核心課程與經歷認證行政人員30(+3)小時研習班簡章

 

一、目的

自環境教育法通過後,培育環教人員為基本需求,南華大學為能有效協助環保署、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屬單位、環教認證場域及機構所需環境教育人員認證,舉辦「學歷認證核心課程與經歷認證行政人員」30+3小時研習班。

 

二、參訓對象

 

()學歷認證

以「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」第四條,以「學歷」申請環境教育「行政」人員或環境教育「教學」人員認證,認證者已修畢環境相關領域課程18個學分以上,且未修習「環境教育」、「環境教育教材教法」、「環境倫理」等三科目六學分以上者。

()經歷認證

符合「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」第五條、第六條及第十條,以「經歷」與「專長」申請環境教育行政人員認證者。

()對環境教育推動有興趣,想增能的夥伴。

 

三、研習期程

111年08月03日(星期三)、08月04日(星期四)、08月10日(星期三)、08月11日(星期三)、08月17日(三)計五天。每班報名正取人數滿30人即安排開班。

 

四、研習方式

(一)以室內授課或線上googlemeet視訊課程為主,將會依疫情狀況做調整。

(二)建議參訓者全程參與研習,避免研習時數不足,不符合環境教育人員取證規定。

 

五、課程時數及內容

本次課程為「學歷認證環境教育30小時核心課程研習班」與「經歷認證行政人員25小時研習班」合併上課,故完成本次33小時課程者,若符合「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」第四條已修畢環境相關或單一特定專業領域課程18個學分以上者,或符合「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」第五條、第六條及第十條者,即可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。


請參與學員注意:為確保參與研習班之學員,爾後確實可以取得「環境教育人員認證」資格,學歷認證學員報名時需先填寫「環境相關課程學分檢核表」以確定環境相關及單一特定專業領域課程18個學分以上,欲申請環境教育行政人員者請填寫簡章第13頁,環境教育教學人員請填寫簡章第15頁;經歷、專長認證學員報名時,請先確認自身環境教育推動經歷符合「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」第五條、第六條及第十條,再行參與研習,對各位學員較有保障,敬請密切配合。【環境相關領域課程18個學分應由環訓所認定】

六、研習地點

(一) 研習地點:南華大學

(二) 研習地址:嘉義縣大林鎮南華路一段55號。

七、研習費用

(一) 環境教育核心課程研習班,參加人數上限40人,研習費用為新台幣7,000元整。

(二) 本費用不含餐費,如需代訂午餐請於報名表勾選並於現場繳交。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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