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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華大學環境教育機構
一、目的 自環境教育法通過後,培育環教人員為基本需求,南華大學為能有效協助環保署、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屬單位、環教認證場域及機構所需環境教育人員認證,舉辦「學歷認證核心課程與經歷認證行政人員」30+3小時研習班。
二、參訓對象
(一)學歷認證 以「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」第四條,以「學歷」申請環境教育「行政」人員或環境教育「教學」人員認證,認證者已修畢環境相關領域課程18個學分以上,且未修習「環境教育」、「環境教育教材教法」、「環境倫理」等三科目六學分以上者。 (二)經歷認證 符合「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」第五條、第六條及第十條,以「經歷」與「專長」申請環境教育行政人員認證者。 (三)對環境教育推動有興趣,想增能的夥伴。
三、研習期程 111年08月03日(星期三)、08月04日(星期四)、08月10日(星期三)、08月11日(星期三)、08月17日(三)計五天。每班報名正取人數滿30人即安排開班。
四、研習方式 (一)以室內授課或線上googlemeet視訊課程為主,將會依疫情狀況做調整。 (二)建議參訓者全程參與研習,避免研習時數不足,不符合環境教育人員取證規定。
五、課程時數及內容 本次課程為「學歷認證環境教育30小時核心課程研習班」與「經歷認證行政人員25小時研習班」合併上課,故完成本次33小時課程者,若符合「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」第四條已修畢環境相關或單一特定專業領域課程18個學分以上者,或符合「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」第五條、第六條及第十條者,即可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。
六、研習地點 (一) 研習地點:南華大學 (二) 研習地址:嘉義縣大林鎮南華路一段55號。 七、研習費用 (一) 環境教育核心課程研習班,參加人數上限40人,研習費用為新台幣7,000元整。 (二) 本費用不含餐費,如需代訂午餐請於報名表勾選並於現場繳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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