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112年臺南市環境知識競賽注意事項
1. 攜帶及有身份證字號之證件(身份證、健保卡)準時入場,對號入座,統一將身分證件置於桌面左上角,以備核對身分證字號後五碼,未帶身分證件者取消競賽資格。
2. 應遵守競賽規則,且應準時進入競賽會場,未依規定時間入場者以棄權論。
3. 本競賽邀請專家學者擔任裁判,賽事進行中之試題如有爭議,以裁判判決為準。
4. 非競賽用品如參考書、文宣品、計算紙等,以及電子辭典、計算機、行動電話、平板電腦、智慧型手錶、呼叫器、鬧鐘、收音機、MP3、MP4 等多媒體播放器材,在考試期間及尚未離開試場前一律禁止使用;若攜入賽場者,須於競賽說明開始前,放置於賽場內大會工作人員指定之位置;電子產品須先關機或拔掉電池。若未依規定放置,無論是否發出聲響,經發現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。
5. 參賽者如有不可抗拒之因素須調整賽場座位,請於競賽說明開始前向現場工作人員提出,競賽說明開始後恕不受理。
6. 競賽進行中嚴禁參賽者隨意走動進出、談話及左顧右盼,若取得或提供他人答案,作弊事實明確者,有以上情況取消競賽資格。
7. 參賽者競賽時不得飲食、抽煙、嚼食檳榔或口香糖等,並應保持競賽環境整潔,並注意安全衛生與公共秩序。
8. 若因生病等特殊原因,迫切需要在考試時飲水或服用藥物,須於賽前持相關證明資料經大會同意,在工作人員協助下飲用或服用。
9. 競賽開始後,若有身體不適請舉手並由工作人員陪同至服務中心,進行初步處理(如參賽者要求送醫,統一送至臺南市立醫院診治),並依競賽者意願可由工作人員陪同回競賽會場,但不得要求延長競賽時間或補考。
10. 參賽者之相關陪同人員禁止進入競賽會場,請至T棟大禮堂頒獎會場暨休息區休息。
11. 本活動競賽方式請至「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教育資訊網」(https://reurl.cc/qg6o0g)->臺南市環境知識競賽專區,下載活動須知參閱。
*相關賽程請參考附件